我妈上班的时候伤到了左手食指,整个指甲是没了,指末截了大概有半个指甲长,碰到骨头了。老板很抠,小地方个人开的厂,没有保险,有劳动合同,老板小舅子把我妈送到医院的,给交了1000押金,第二天老板娘把我妈送医院的,路上给我妈说让报新农合。因为不懂这些我妈问医生,医生说可以报但得谈好赔偿,看老板那意思是一丁点都不想赔的,顶多给付个医药费还想让走新农合报点。这种情况得怎么和老板谈?我们这镇上的医院办了住院打完针可以回家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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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有底线的